央行發布了《2021年第四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及《2021年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信用卡行業整體發展情況如何呢?各家銀行推出了哪些新品?發布了哪些重要公告?有哪些重要政策值得關注?
行業數據
信用卡在用發卡量
截至2021年末,全國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8.00億張,同比增長2.85%。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0.57張。
銀行卡授信總額
截至2021年末,銀行卡授信總額為21.02萬億元,同比增長10.86%。
銀行卡信貸規模
截至2021年末,全國銀行卡應償信貸余額為8.62萬億元,同比增長8.90%。銀行卡卡均授信額度2.63萬元,授信使用率為40.99%。
銀行卡風險情況
截至2021年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860.39億元,占信用卡應償信貸余額的1.00%。
銀行卡交易情況
四季度,全國共發生銀行卡交易1257.59億筆,金額255.98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9.42%和9.05%。其中,消費業務687.46億筆,金額35.79萬億元。銀行卡滲透率為49.20%,較上季度上升0.02個百分點。銀行卡卡均消費金額為3870.65元,同比增長8.00%;銀行卡筆均消費金額為520.62元,同比下降11.57%。
部分銀行信用卡業務調整
交易管控
農業銀行《關于保險類商戶交易限額管理的公告》
將關閉保險類商戶(5960、6300)的信用卡外幣交易。
農業銀行《關于信用卡在煙草類商戶交易管控的公告》
關閉信用卡在煙草類商戶(4458)的交易;信用卡在煙草類商戶(5993)的單筆交易金額不得超過1萬元,年累計交易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
中信銀行《關于進一步規范信用卡資金用途的公告》
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領域,如購買房產、支付購房首付款、購買車位、繳納房地產稅費等房地產相關領域;投資領域,如購買股票、基金、期貨、理財產品、投資性貴金屬等證券及其它權益性投資等;購買分紅型保險、投資連結險、萬能險等非消費型保險;生產經營等相關領域;購買彩票或賭博等;其它禁止性領域。
廣發銀行《關于進一步明確信用卡資金用途的公告》
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領域,如購買房產、支付購房首付款、購買車位、繳納房產稅等;投資理財領域,如購買股票、基金、期貨、理財產品、投資性貴金屬及其他權益性投資;購買分紅型保險、投資連結險、萬能險等非消費型保險;生產經營等相關領域;進行比特幣等虛擬交易;用于償還債務,如償還信用卡、貸款、借唄、微粒貸等欠款。
民生銀行《關于進一步明確信用卡資金用途的公告》
信用卡不得在房地產類型商戶(1520、1771、7012、7013,或其他涉及房地產類交易的商戶)進行交易;不得在金融、投資類型商戶(6051、6012、6211,或其他涉及金融、投資類交易的商戶)進行交易;不得在博彩類商戶(7995,或其他涉及博彩類交易的商戶)進行交易;不得用于生產經營繳稅的交易,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相關(購買原材料、支付貨款等)的交易;不得用于償還其他欠款的交易。
積分
建設銀行《關于調整部分商戶類別消費積分累積規則的公告》
2022年1月20日起,持卡人在以下商戶類別消費不予累積積分:裝修、裝潢、園藝(8912)、鐵路運輸(4011)、貨物搬運和托運(4214)、車體維修店(7531)、商業和文秘學校(中等專業學校)(8244)、貿易和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培訓)(8249)、其他學校和教育服務(8299)、其他直銷商戶(5969)、家用電器商店(5722)。
交通銀行《關于調整部分買單吧餐飲代金券積分支付抵扣比例的公告》
2022年1月30日起,部分餐飲代金券將取消最高100%積分抵扣,持卡人可在購買代金券時,通過確認訂單頁面查詢到具體積分支付抵扣比例上限。
興業銀行《關于留學生信用卡等產品積分規則調整的公告》
部分產品調整為取現計積分(溢繳款取現不計積分):錢大信用卡、廣州移動聯名信用卡、MAX+信用卡、PASS信用卡校園版。部分產品取消積分轉入轉出限制:騰訊聯名信用卡、留學生信用卡、淘寶網聯名信用卡、新車友信用卡、車友信用卡(南京)、興油信用卡、273車友聯名信用卡、人保財險聯名信用卡。
溢繳款管理
郵儲銀行《關于規范信用卡溢繳款資金使用的公告》
2021年12月20日起,限制信用卡溢繳款參與分期,持卡人申請信用卡分期,相關分期額度僅占用信用卡可用額度,不占用還款時多繳的資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賬戶內的資金。
浦發銀行《關于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中心溢存款轉賬限額的公告》
2021年11月29日起,信用卡溢存款轉賬在原有僅可轉出至本人名下借記卡賬戶的限制基礎上,對于轉至本人非浦發銀行借記卡賬戶增加如下限額標準:單客戶(以證件號碼為主體)單日溢存款轉出次數小于等于3次;且單日溢存款轉出累計金額小于等于5萬。
分期業務
光大銀行《關于調整分期業務辦理范圍的公告》
2021年10月29日起,針對信用額度臨時調整有效期內調增部分不支持辦理分期業務服務。分期業務包括但不限于:賬單分期、交易分期、取現分期、POS分期、自選分期、智能商務卡分期、消費總額分期等。
還款
建設銀行《關于調整龍卡信用卡最低還款額計算規則的公告》
最低還款額包括以前月份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固定額度內累計未還消費的一定比例(一般為10%,特殊卡產品除外),當期新入賬的費用、利息和預借現金欠款金額,當期分期付款入賬本金和手續費欠款金額,超過固定額度的消費欠款金額,以及本行規定持卡人應該償還的其他欠款金額的總和。
賬戶管理
郵儲銀行《關于調整我行信用卡卡片持有數量上限的公告》
同一客戶在該行持有的信用卡有效卡片數量上限為5張(含5張),如已達上限數量,將無法成功申請新卡,可通過銷卡的方式,將名下有效卡片數量降至5張以下(不含5張),再次嘗試申請。
監管政策
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共八章,三十七條,包括強化信用卡業務經營管理、嚴格規范發卡營銷行為、嚴格授信管理和風險管控、嚴格管控資金流向、全面加強信用卡分期業務規范管理、嚴格合作機構管理、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加強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等。嚴格規范信用卡息費收取,強化治理信用卡過度授信,督促轉變信用卡粗放發展模式,切實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嚴肅規范信用卡外部合作行為管理。
中國銀行業協會印發《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試行)》
催收行為要嚴格遵守國家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嚴禁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可與第三人進行聯系,但聯系第三人時不得透露債務人具體的欠款信息和欠款金額,可詢問債務人的聯系信息。嚴禁以列入虛構的黑名單、虛構的不良信用數據庫為由來威脅債務人,嚴禁以虛假的債務數額、性質、法律后果來誤導債務人,不得以騷擾、恐嚇、欺詐、威脅等不當手段開展催收。
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關于加強信用卡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通知》
一是加強信用卡營銷管理。二是加強信用卡適當性管理。要求銀行引導消費者樹立“量入為出”的消費理念,依據申請人還款能力合理確定授信額度,同時為消費者提供便捷的信用卡額度調整申請渠道。三是加強信用卡催收業務管理。四是加強信用卡信息披露。五是加強信用卡客戶信息保護。六是加強信用卡投訴處理工作。
人民銀行等七部門就《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為非法金融活動提供網絡營銷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放貸、非法薦股薦基、虛擬貨幣交易、外匯按金交易等。金融機構應當對網絡營銷宣傳內容的合法合規性負責,建立內容審核機制,落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要求,有關審核材料應當存檔備查。
網信辦就《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數據處理者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或者共享、交易、委托處理重要數據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向個人告知提供個人信息的目的、類型、方式、范圍、存儲期限、存儲地點,并取得個人單獨同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需要取得個人同意的情形或者經過匿名化處理的除外。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互聯網平臺分類分級指南(征求意見稿)》《互聯網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金融服務類平臺,其主要功能包括提供支付結算的功能,提供網絡貸款服務、金融理財服務、金融資訊和證券投資服務等。未經用戶同意,互聯網平臺經營者不得將經由平臺服務所獲取的個人數據與來自自身其他服務或第三方服務的個人數據合并使用。
銀保監會就《關于規范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
銀行不得利用低價方式開展不正當競爭;對于融資類業務,不得未提供實質性服務而收取費用;不得在設置價格區間時,過度擴大區間上下限間隔,規避價格管理要求;不得在基于外部成本定價時,收取顯著高于外部服務價格標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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